非自行评审营办者
非自行评审营办者请先向香港学术及职业资历评审局(评审局)申请评审相关的进修课程。营办者可把成功通过课程评审的资历上载到资历名册。
有关评审程序,请浏览评审局网页www.hkcaavq.edu.hk以了解「四阶段质素保证程序」。
有关资历登记程序,请致电 (852) 3658 0001、传真至 (852) 2845 5951或电邮至QRAdmin@hkcaavq.edu.hk。
自行评审营办者
《学术及职业资历评审条例》(第592章)附表二中胪列的自行评审营办者,请致电 (852) 3658 0001、传真至 (852) 2845 5951或电邮至QRAdmin@hkcaavq.edu.hk以上载贵机构所颁发的资历到资历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