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機構承認學員過往的學習成績達到適當水平而向其授予學分
受委評估機構是教育局局長根據《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條例》(第592章) 所委任的機構,可在資歷架構下(目前只適用於「過往資歷認可」機制)就個人的技能、知識或經驗進行評估,並頒授資歷予成功通過評估的申請人。
「質素保證聯絡委員會」於2015年6月決議推行一個由14個全新及更廣泛的學習及培訓範疇所組成的分類系統,為方便搜尋資歷,資歷名冊內的資歷及其相關進修課程被劃分為14個學習及培訓範疇。如欲了解詳情,請查閱學習及培訓範疇及子範疇對應表和學科例子。
資歷名銜計劃旨在統一在資歷架構下的資歷名冊,以反映資歷的性質、學習範疇,以及層次。有關「資歷名銜計劃」的詳情,請瀏覽資歷架構網頁 www.hkqf.gov.hk。
該程序促進各學習單元的認可及核實,並容許學員由一項課程轉至另一項課程而無須重複學習。有關詳情,請瀏覽資歷架構網頁www.hkqf.gov.hk。
學分累積及轉移(院校)安排指以院校為基礎的學分累積及轉移安排,適用於相類課程。
通過該過程,學員的資歷、部分資歷和學習經歷獲得適當認可(學分),讓學員繼續進修而無須重複內容或程度相同的學習, 並可由一項課程轉至另一項課程, 以及獲取教育經驗和資歷, 而無須損失過多的時間。
附有學分累積及轉移(課程)或學分累積及轉移(過往資歷認可)安排的收生課程,資歷名冊會顯示可作學分轉移的原來資歷及原來機構的資料。
教育局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設立資歷架構的決策局。有關詳情,請瀏覽教育局的網頁 www.edb.gov.hk。
評審局負責資歷架構下的質素保證及管理資歷名冊的工作。有關詳情,請瀏覽評審局網頁 www.hkcaavq.edu.hk。
資歷名冊上的行業分類是根據教育局在資歷架構下所成立的行業培訓諮詢委員會所劃分。行業分支是指行業內重要功能範疇。有關詳情,請瀏覽資歷架構網頁 www.hkqf.gov.hk,
進修課程為教育或培訓機構所提供的學習或培訓課程,修畢該進修課程後可獲頒授指定資歷。
任何以個人、學校、院校、機構或團體身份提供及開辦進修課程,均稱為營辦者。
每個載列於資歷名冊上的資歷均附有資歷名冊登記號碼以作辨識。 資歷名冊登記號碼是由三組數字組成:
a. |
於2012年10月25日以前,該組別由一個數字組成,例如: 1 = 資歷架構級別一 |
b. |
由2012年10月25日起,所有全新上載於資歷名冊的資歷的資歷名冊登記號碼均會由英文字母 “L”和一個數字組成,以顯示該資歷的級別,例如: L1 = 資歷架構級別一。 |
舊有的資歷名冊登記號碼樣本 09/123456/1
(於2012年10月25日以前)
現有的資歷名冊登記號碼樣本 12/123456/L1
(由2012年10月25日起)
評審局已獲保險業監管局委任為持牌保險中介人持續專業培訓的評核機構。在有關機制下,通過資歷架構評審的保險課程及其他與保險相關的課程,可成為保險中介人合資格的持續專業培訓活動﹔以鼓勵保險從業員學習獲資歷架構認可的課程,以符合持續專業培訓的規定。
凡已通過資歷架構評審及載列於資歷名冊的保險行業類別課程,會直接獲認可為第3類合資格的持續專業培訓活動。而通過資歷架構評審但未於資歷名冊上被列為保險行業類別的課程,可於成功通過評審局查核後獲認可為第4類合資格的持續專業培訓活動。如欲查詢有關第4類合資格的持續專業培訓活動的查核服務(即“其他通過資歷架構評審的課程”)的詳情,請瀏覽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網頁 https://www.hkcaavq.edu.hk/zh-hant/assessment/CPD_IA_prog/ 。
資歷架構是一個七級的資歷級別制度,統整及涵蓋主流學術、職業及持續教育界別的資歷。資歷架構認可的資歷是經過質素保證以及按照客觀和明確的標準釐定級別。資歷架構提供「四通八逹」的學習階梯,從而鼓勵終身學習,以提升本港整體工作人口的質素。有關詳情,請瀏覽資歷架構網頁 www.hkqf.gov.hk。
資歷學分是指完成一個在資歷架構下認可的進修課程或資歷所需的學習量的計算單位。一個資歷架構學分包含十個學時。有關詳情,請瀏覽資歷架構網頁 www.hkqf.gov.hk。
資歷架構認可的資歷皆按「資歷級別通用指標」分級。通用指標說明同一級別的資歷的共通特性,而資歷的級別則反映了學習內容的複雜程度。有關詳情,請瀏覽資歷架構網頁 www.hkqf.gov.hk。
學員從某資歷(包括課程及「過往資歷認可」資歷)中獲轉移之學分,將由收生課程認可。收生機構開辦收生課程,並決定是否接納由原來資歷到該收生課程的學分轉移。
資歷架構下設立的「過往資歷認可」機制,讓不同背景的人士就其在該行業所擁有的知識、技能及經驗獲得正式認可。有關詳情,請瀏覽資歷架構網頁 www.hkqf.gov.hk。
三種資歷登記狀況分別為 1)現行有效 2)即將有效 3)封存。各登記狀況的定義如下:
現行有效: | 資歷的登記有效期為現時有效,學員可於登記有效期內開始修讀有關資歷的進修課程,以取得資歷架構認可的資歷。 |
即將有效: | 資歷的登記有效期尚未開始,學員須於登記有效期開始後才修讀有關資歷的進修課程,以獲取資歷架構認可的資歷。 |
封存: | 資歷的登記有效期已經完結,惟該資歷並沒有重新登記。 |
注意事項:
若學員在登記狀況為「封存」時開始修讀該項進修課程,他在修畢該課程後獲頒的資歷將不獲資歷架構認可。
請參閱下圖以說明各種資歷登記狀況:
登記有效期是指資歷在資歷名冊內的登記時限。學員須在登記有效期內開始修讀載列於資歷名冊內有關資歷的進修課程,以取得資歷架構認可的資歷。
營辦者(課程)或受委評估機構(「過往資歷認可」資歷),其學習單元或「過往資歷認可」資歷將會尋求獲認可的學分轉移或收生課程銜接。
收生課程所認可的轉移學分,是由學員從原來資歷獲取的。原來資歷包括培訓機構的課程或受委評估機構的「過往資歷認可」資歷。
《能力標準說明》為本課程的設計以《能力標準說明》為基礎,闡述各個行業所需的知識、技能及能力標準。有關詳情,請瀏覽資歷架構網頁www.hkqf.gov.hk 。
《通用(基礎)能力說明》為本課程指培訓機構採用《通用(基礎)能力說明》所設計的課程,當中涵蓋四種基礎能力,包括英文、中文、運算及資訊科技。這些課程的學習內容主要取材自《通用(基礎)能力說明》,而學習成果亦符合《通用(基礎)能力說明》所釐定的表現要求及成效標準。有關詳情,請瀏覽資歷架構網頁www.hkqf.gov.hk。
三類基本學分累積及轉移分別為: 學分累積及轉移(院校)、學分累積及轉移(課程)及學分累積及轉移(過往資歷認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