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自行評審營辦者
非自行評審營辦者請先向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評審局)申請評審相關的進修課程。營辦者可把成功通過課程甄審的資歷上載到資歷名冊。
有關評審程序,請瀏覽評審局網頁 www.hkcaavq.edu.hk 以了解「四階段質素保證程序」。
有關資歷登記程序,請致電 (852) 3658 0001、傳真至 (852) 2845 5951或電郵至QRAdmin@hkcaavq.edu.hk 。
《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條例》(第592章)附表二中臚列的自行評審營辦者,請致電 (852) 3658 0001、傳真至 (852) 2845 5951或電郵至QRAdmin@hkcaavq.edu.hk以上載貴機構所頒發的資歷到資歷名冊。
當資歷的登記有效期完結後,縱使其登記狀況會由「現行有效」變更為「封存」,該資歷的記錄及有關進修課程的資料仍會保留在資歷名冊中,以便公眾人士查閱。
有關收費詳情,請查閱「資歷名冊登記用戶」內的「指引及表格」。有關詳情,請參閱收費詳情。
有關為資歷架構下認可的資歷刊登廣告事宜,請查閱「資歷名冊登記用戶」內的「指引及表格」中的「有關資歷架構的跟進宣傳指引」。你亦可瀏覽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網頁www.hkcaavq.edu.hk的資歷名冊部分以了解詳情。
資歷證書旨在證明學員已修畢獲「資歷架構」認可的進修課程,而非作宣傳用途,故該證書的內容無需跟從在《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條例》(第592章)下有關「資歷架構」及「資歷名冊」的宣傳規則。
課程營辦者如欲在資歷證書上列明相關課程獲「資歷架構」認可,可參考教育局發表的「在證書上展示資歷架構特徵的指引」。課程營辦者可在其頒授予畢業生的資歷證書上,列明該獲「資歷架構」認可的課程的相關資料〈包括:資歷架構標誌、資歷架構級別、及資歷名冊登記號碼〉,以顯示學員是在該課程獲「資歷架構」認可的登記有效期內修讀。詳情請參閱有關指引。